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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员会与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7-06-13

2017年6月13日下午,张毅主席与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刘建兴先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科技、教育、文化、经济领域推动中欧城市发展务实合作,借助具体项目的执行深化中欧城镇化互利合作。我委员会高级顾问,欧洲技术转移联合会总裁Henrich Guntermann先生、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曹文炼先生、科研与协作管理办公室主任潘欣女士、区域合作与开放研究所所长景朝阳先生及规划外联处处长郭建民先生共同出席了签约仪式。

 

张毅主席与刘建兴先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曹文炼先生(后中)、Henrich Guntermann先生(后左二)、潘欣女士(后右一)、郭建民先生(后右二)、景朝阳先生(后左一)

 

国际合作中心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正司级事业单位,1993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独立事业法人。其主要任务为:负责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企业,以及其他外国机构的合作项目;承办和管理发改委与外国政府建立的双边谈判及合作机制,组织开展双边政府和民间企业之间的国际交流;组织开展我国对外开放和海外投资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为国内外政府和企业提供有关规划与政策咨询服务;承办机关的外事接待和服务工作;办理出国考察、培训、访问等团组的外事手续;组织各类国际会议;参与兴办有关咨询顾问和会务类的经济实体。国际合作中心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联席会议成员,也是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单位。


工作座谈


在签约仪式之前的工作座谈中,双方紧扣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先生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发言精神,就如何务实推动中欧“一带一路”合作,落实中欧城镇化合作展开了充分沟通与深入探讨。

 

曹文炼先生首先欢迎张毅主席与Henrich Guntermann先生的到访。他介绍了国际合作中心当前在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会议精神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未来部署。他指出,2012年5月3日,时任中国副总理的李克强先生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先生签署了《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共同宣言》,国家发改委是《共同宣言》的中国执行方,国际合作中心参与中欧城镇化合作,并承担了具体工作。中心同时也是“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欧盟中国城市发展委员会的宗旨就是推动中欧城镇化合作及中欧“一带一路”合作,为此,中心与委员会优势互补,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后将更进一步推动双方各项工作的进展。

 

张毅主席感谢国际合作中心对我委员会工作的肯定,并对双方即将成为战略合作伙伴表示由衷地高兴。他指出,我委员会已与欧盟总部、欧盟成员国、欧洲城市等多个层面建立密切合作,并与中欧多个城市市长达成共识,有意从中欧城市发展入手,以科创与文创为切入点推动中欧城市之间的互利合作,借鉴欧洲城镇化的先进经验推动当前中国的特色小镇建设。张毅主席表示,我委员会将充分发挥自身的平台优势,将委员会优质资源与项目引入国际合作中心的相关项目,积极配合国际合作中心的工作,探讨中欧合作的创新模式。

 

Henrich Guntermann先生详细介绍了当前欧洲国家与人民对“一带一路”合作的理解与态度。他指出,中欧领导人进一步深化了双方的互利合作,欧洲民众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解也逐步深入,几乎在每个重要的欧洲国际会议上都有专题,解读“一带一路”倡议,探讨欧洲国家如何参与合作。欧洲技术转移联合会更是把中欧“一带一路”合作落在了实处,根据中国市场实际需要,引入德国最先进的设备与技术。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让中欧合作各方受益,“一带一路”合作精神深入人心。为此,欧洲技术转移联合会将积极配合我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的各项工作,推动更多的中欧互利合作落地执行。

 

曹文炼先生提议,愿与我委员会共同筹建“中欧绿色环保基金”,为国内企业环保产业升级、欧洲先进环保技术及企业并购提供资金支持。张毅主席与Henrich Guntermann先生对此提议予以积极反馈,表示愿意与欧盟总部、欧盟成员国中央及地方政府、银行、基金、产业公司各界进行充分沟通,将未来的“中欧绿色环保基金”发展成致力于中欧绿色环保技术联合研发、双向技术转移、双向人才培养、双向产业扶持的专项基金,使之成为中欧“一带一路”科技创新与金融合作的范例。

 

双方还就高端论坛与智库建设等多项共同感兴趣的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推进路线图。